男硕士找D奶妹2万援交要她穿丁字裤挨炮3小时白嫖还傻付房钱
[法院判例] 男硕士找D奶妹2万援交要她穿丁字裤挨炮3小时白嫖还傻付房钱
许姓男子,某大学硕士,在约会援交网站上与一名D奶妹小爱说好以2万元(台币,下同)性交易,许男要求小爱要穿丁字裤赴约,两人见面后,许男佯称没带钱包,在小爱面前用手机转帐,小爱信以为真便同他开房间,连开房费都是她先垫支。离开摩铁后,小爱查看银行帐户才知许男根本没将钱转给她,还将她封锁,气得报警控诉他白嫖。许男则辩称两人合意性交,事后小爱才跟他要钱,法院不採信,依诈欺得利罪将许男判刑6月,得易科罚金18万元。
法院判决书指出,小爱去年初在交友网站刊登有偿性爱交友的讯息,许男看到后问她要不要约会,客套寒暄后两人马上就就讲好以2万元性交易。许男要求小爱帮他口交,但小爱拒绝,许男随即再问:“妳有丁字裤吗?”、“三围多少?”小爱回答“有,35D/26/36”并传了一张露胸趴在床上、穿著小短裤的照片给他。
许男看到照片热血沸腾,互加微信后急著出门找小爱,两人约在台中市政北七路前见面,小爱一上车,许男就说他没带钱包,要小爱念帐号,他马上转帐,小爱一边念、许男一边操作,给小爱迅速看了一下转帐金额是2万元后,他就将手机收起来,直奔摩铁。
到了摩铁,680元房间费也是由小爱先支出,两人大战3小时后离开,小爱下车马上去ATM确认金额,结果2万元根本没入帐,她联繫许男,问他:“你想白嫖吗?”结果许男已读不回,还直接封锁小爱。
小爱愤而赴警局报警提告,许男到案称与小爱发生一夜情,没有对价关係,是小爱事后向他要钱,暗指小爱仙人跳。
但法官认为,若小爱有要以仙人跳的方式漫天要钱,她大可提出性侵告诉,何须甘冒因从事性交易而遭警方以《社维法》开罚的风险,仍愿证称两人是性交易,因此不採信许男说法。
法官认为许男学历优秀正值青年,为逞一时私欲,诈骗小爱提供性服务及旅馆费用,严重破坏社会善良风俗,且始终否认犯行,拒绝和解,犯后态度不佳;再斟酌许男学历为硕士毕业、有正当工作等情状,将他依诈欺得利罪判刑6月,得易科罚金18万元。
心得:
男女双方都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,女方要関3日或罚款3万元,但可拿回20680,这个小爱爲了争一口气报警提告也是蛮拼的。
男方除了社维法関3日或罚款3万元,诈欺获利20680还是要被追缴归还苦主,再加上一条诈欺罪6个月或18万元,一时白嫖一时爽。
性交易是触犯社会秩序维护法,是行政罚不是"罪",但诈欺就是刑事是犯罪,男方从此背上前科。
有人说此案还可以解套,先上诉争取时间,男方赶紧找女方私下和解,和解金估计18万以内可以解决,等二审时女方表示已和解不追究,男方向法官诚恳认罪有悔意,这种小案子应该能争取缓刑。